天博福建省发布洪涝灾害农村住房应急预防指南连日来,福建南平、龙岩、宁德、福州等地出现持续强降雨天气。截至17日20时,此轮强降雨已造成我省52.37万人受灾,农作物受灾32.4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56.54亿元。
为有效应对洪涝灾害,保障农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省住建厅印发了关于《农村住房洪涝灾害应急预防常识》(以下简称《预防常识》)的通知,要求各设区市住建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迅速印发县、镇、村,并组织入户宣传,提升农村住房灾前应急预防和灾后临时处置能力。
《预防常识》是省住建厅委托省村镇建设发展中心和省建筑科学研究院联合编制的,分为乡(镇)政府应急预防、村“两委”应急预防、农户灾前应急预防、灾后临时处置、灾后住房安全评估5个方面。
➤ 乡(镇)政府应根据以往洪涝灾害历史、近期气象状况及暴雨预警信号等级,预先划定农村住房风险区、安全区。
➤ 村“两委”应组织在村庄段河流上游或山洪来向的村头,采用砂袋码砌或用石头砌筑导流墙,将水流疏导至河流或山洪的主流区,保护房屋免受洪水冲击破坏。主河道两侧临近住房的,应加固河道两侧驳岸,土质驳岸的应改为石砌驳岸,紧急时可采用砂袋码砌。同时,行政村“两委”应建立应急通信,以卫星电话+通讯员的形式,第一时间掌握受灾情况及紧急联络准备。村“两委”应在村庄重要位置和人员聚集地设置应急照明,照明供电系统应有备用电池及备用电源。村“两委”还应提前选址历史洪水水位以上一定高位的临时停车空间,在接到预警后,开放给村民作为临时停车使用。
➤ 农户则应熟悉乡(镇)政府划定的风险区、安全区的具体范围,熟知在紧急状态下避灾躲灾的撤离路线。处于风险区范围内的农户,当接到需要紧急转移指令后,必须立即从房屋中撤离,撤离前应断水、断燃气、断电。住在地势较低的农户应预备适当的简易防冲防水措施,如防汛塑料布、挡水板、防汛沙袋等, 避免漂流物击破门窗,同时封堵门缝。此外天博,汛期来临之前,农户应做好必要的防御措施, 对房屋进行适当的应急处理天博。如,沿溪边房屋,采用干砌毛石基础勒脚的,应采用水泥砂浆对毛石间空隙进行填塞并进行勾缝处理;对于屋面渗水漏雨的房屋天博,可采用密封胶抹缝法、瓦屋面更换或重新倒瓦等方法进行处理,紧急时也可采用屋面钉塑料布并压牢措施;农户可事先预备一些编织袋和砂土,在紧急撤离前,可在房屋迎水面堆码砂袋,阻止水流冲击。
《预防常识》提出,当洪水退却且应急状态结束后,临时转移的农户方可返回原址查看房屋受损情况。而低洼地带仍被洪水浸泡的农村住房、周边场地有滑坡或其他地质隐患的农村住房,一律不得进入。
待受损房屋室内外淤泥、污水等清理完成后,农户应尽快进屋和周围环境消杀处理。同时,要查看房屋墙体是否存在“歪、裂、扭、斜”、房屋基础或地面有无沉陷、楼(屋)面有无坍塌等情况。电源插座、开关、燃气管道等被水浸泡后,应经专业人员确认其安全后,方可使用。
《预防常识》还明确,遭受洪水冲击、浸泡或短时间进水的农村住房,及由于暴雨、洪灾导致村庄或房屋周边出现局部地质隐患的,必须进行农村住房安全应急评估,方可确定是否继续使用。
农村住房安全应急评估应由乡(镇)政府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实施。应急评估结论分为“可以居住”与“不可以居住”两类。
对于“可以居住”类房屋,农户在返家入住后,应注意观察,一旦发现有安全方面的异常情况,应立即撤出并报告村“两委”和乡(镇)政府,乡(镇)政府应组织技术力量进行核查,及时消除隐患。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给予技术指导和支持。
对于“不可以居住”类房屋,除明显倒塌或严重受损且不具备加固修复价值的农村住房外,其余房屋应做进一步的安全性鉴定,根据鉴定结果采取相应改造或加固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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